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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1-08-10 10:10:36点击次数:12569次

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推动河北省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为导向,开展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测试分析、资源高效利用前沿技术探索研究,推动地质实验测试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和环境科学等前瞻领域的交叉,促进河北省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在相关领域的实际应用,实现地质实验测试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的协调并重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依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学者开放,吸引国内外在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测试分析、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的优秀学者到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现发布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高效、绿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基础研究

开展河北省铁尾矿、矿渣等资源化利用机理研究。

2.生态修复新材料、新技术研究

开展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领域环境友好、经济实用的生态修复新材料、新技术研究。

3.自然资源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开展自然资源有机分析及无机分析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

4.矿产、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研究

分析方法结构化技术在地质行业的应用,规划统一系统架构,可视化分析结果,构建数据库,开展矿产、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从事与生态地球化学、矿产资源利用、环境健康、环境分析技术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其它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三、基金资助类别

1.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申请者利用实验室设备及条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四、申请程序

1.本年度根据实验室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拟设立6-7项开放研究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4-2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1年;

2.申请人根据基金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

4.通过预审的项目,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实验室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启动研究工作。

五、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申请人及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名,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申请书发至:cszxzgb@163.com

六、成果管理

1.提交成果

项目负责人应于执行期当年12月15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期满,须在当年7月1日前,报送《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等相关成果需在研究期满2个月内以实物形式(如:论文接收函、专利获批通知书等)提交。

2.成果要求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申请人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资助项目必须发表至少一篇以本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的SCI论文。中文论文标注为“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资助”;英文论文标注为“Hebei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No.××××)”。

自带经费项目成果归所在单位,但在成果鉴定证书及报奖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本研究在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312-3388031

电子信箱:cszxzgb@163.com

邮编:071051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北大街900号,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附件: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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