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 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推动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为导向,开展矿产和生态环境测试分析、资源高效利用前沿技术探索研究,旨在推动地质实验测试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从而实现地质实验科学研究与健康地质的同步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依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学者开放,吸引国内外在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测试分析、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的优秀学者到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现发布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矿产与生态环境测试技术研究
开展超低含量稀有、稀散元素,铂族元素等的高精准度、高集成化技术研究;
开展满足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相关测试方法,建立新型污染物相关测试方法及源解析;
开展健康地质方面特征性指标研究。
2.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研究方向
开展铁矿中伴生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
开展稀有稀散金属矿物化学提取技术研究;
开展含锌铁尾矿镉的赋存、迁移规律及富集技术研究;
开展尾矿基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
3.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向
开展碳中和政策下民用燃烧源的多污染物排放特征方面的研究;
开展水体环境中新型污染物的分布调查及评价研究;
开展典型区域水体环境中微生物种类与分布调查及新技术应用研究;
开展典型区域水体环境中有害微生物种类与水体质量监测的关联分析研究;
开展典型区域性生态质量调查与评价。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从事与生态地球化学、矿产资源利用、环境健康、环境分析技术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其它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2.已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尚未结题的申请人本次不予申请。
三、基金资助类别
1.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申请者利用实验室设备及条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四、申请程序
1.本年度根据实验室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拟设立4-6项开放研究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1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1-2年;
2.申请人根据基金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
4.通过预审的项目,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实验室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启动研究工作。
五、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申请人及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申请书发至:cszxzgb@163.com
六、成果管理
1.提交成果
项目负责人应于执行期当年12月15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期满,须在当年7月1日前,报送《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等相关成果需在研究期满2个月内以实物形式(如:论文接收函、专利获批通知书等)提交。
2.成果要求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申请人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资助项目必须发表至少一篇以本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的SCI论文。中文论文标注为“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资助”;英文论文标注为“Hebei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No.××××)”。
自带经费项目成果归所在单位,但在成果鉴定证书及报奖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本研究在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会春
联系电话:0312-3388031 18931283309
电子信箱:cszxzgb@163.com
邮编:071051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900号,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河北省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